《收费许可许》申办程序
国家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《收费许可证》制度,《收费许可证》是收费单位依法收费的凭证。《收费许可证》实行一点一证。具有法人资格、财务独立核算、直接实施收费的单位为基本领证单位。申办《收费许可证》按下列程序进行:
一、申领单位带齐下列资料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领取《收费许可证》申请表,按表列内容逐项填写。
1、合法有效的批准收费的文件;
2、法人资格证明或机构编制及经费来源情况的文件;
3、政府或业务主管部门批准执行的文件;
4、其他相关资料。
二、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加盖本单位公章,负责人签名后送其上级主管部门确认,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;
三、价格主管部门对《收费许可证》申请表及批准收费文件等进行审核,核准后颁发《收费许可证》正、副本。
四、收费单位改变名称、合并、分立、迁移或变更收费项目、调整收费标准或收费范围,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持批准文件到原发证机关办理《收费许可证》变更或注销手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