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农业产品及能源交通价格管理科
负责管理全市重要农副产品、轻工产品、生产资料、生活资料、新闻出版物、电力、煤炭、石油、燃气等能源产品价格(含矿产资源补偿费)、供水及排水价格、各种运输方式的客货运票价格(含港口、汽车客运站收费)以及城市公共交通价格;监督上述产品价格的定价政策和政府定价、政府指导价的执行;协调上述价格方面的争议和纠纷。